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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相片台灣河溪網

越來越多聲音對「河川法人」說:YES!!!

原文連結:https://n.pr/39qxO2k

原文發佈在NPR, 2019.8.3


2019年年初,台灣河溪網發佈了一篇名為【河川也有身分證!但這只是第一步】的文章(傳送門 https://bit.ly/2ZPQLXE)。一年過去,針對 #河川法人 這個議題,各國在立法上取得了那些進展?執行上又碰到那些挑戰?快跟著本文一探究竟吧!



摘要:

除了當年貼文提到的紐西蘭和印度,早在 2008 年,厄瓜多便成為第一個將環境權入憲的國家,玻利維亞也在 2011 年通過類似法律。2019 年 2 月,美國俄亥俄州托利多市通過「伊利湖權利法案」保障其法律權利;同年 7 月,孟加拉最高法院正式承認該國境內所有河川的法人資格。上述立法不僅代表河溪、湖泊擁有提告與被告的資格,也說明水環境不是屬於任何人的私有財產。


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如果無法滿足去年貼文中歸納的三個重要條件,仍會面臨執行困難的窘境。在厄瓜多,就有 NGO 代表當地河川打贏官司,不過當營造廠商再次違法,該 NGO 卻無力負擔第二次訴訟。在印度,被法院指派為河川代理人(守護者)的當地政府則反應,河川流經多個行政區造成管轄權責不清,而在孟加拉更遭遇法律無法強制約束鄰近國家的困境。

即便如此,在紐西蘭還是出現令人振奮的發展。在法律肯認旺加努伊河與當地毛利部落的非凡關係後,地區議會在新建跨越河川的自行車道之前,便事先徵詢河川守護者們的意見。


看完各國河川法人立法進程與執行概況,我們知道雖然還有許多問題尚待解決,但可以確定的是「我們必須改變現行保護環境的機制,因為它們顯然並不奏效。」


小編內心話:

通過立法確定河溪的法人資格,除了象徵意義,更實際賦予人民有力的監督工具,避免河溪等自然資源因為特定人的利益或疏忽遭到傷害。事實上,在前瞻計畫中的水環境改善計畫提到的#資訊公開#生態檢核#民眾參與等機制,都是我們現在就可以為河溪發聲的管道,促使我們期待的改變得以發生。期許新的一年河川法人這個議題能夠得到更多重視,也希望各地夥伴繼續和台灣河溪網一同關注生活這座島上的大河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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